9.
Bring balance, rhythm, and variety to your work. Work with your hands as well as your head, with your imagination as your reason, alone as well as groups.
Balance
就像是坐跷跷板,低下来的时候,不要怨叹;接下来就轮到你高高飞起。 继续阅读“Work Therapy”
春花秋月夏婵娟,冬雪寂寂溢清寒
9.
Bring balance, rhythm, and variety to your work. Work with your hands as well as your head, with your imagination as your reason, alone as well as groups.
Balance
就像是坐跷跷板,低下来的时候,不要怨叹;接下来就轮到你高高飞起。 继续阅读“Work Therapy”
几个月前看了一本叫《Work Therapy》的小册子,有文有画。里面的那个小人儿很可爱,名字似乎是Elf。更喜欢里面的文字,很适合那个时候来调节心情,当然现在也可以用来调节情绪。发出来,好东西大家分享。
1.
Work, like love, is a many-splendored thing. Look at the variety of work you see going on around you. Marvel at its diversity, the multitude of abilities it demands the abundant benefits it brings.
Multitude
每个人都是世界的一块拼图,凑起来,才能完整。 继续阅读“Work Therapy”
一、PDCA循环法
1.Plan
设定目标
搜索与目标相关的信息
找出最佳方案
制定工作计划表
2.Do
按计划执行工作表
3.Check
检查执行情况和效果
4.Action
针对检查结果进行修正
二、计划你的工作
1.琐定工作的目标:SMART原则
明确的(Specific)
可量化的(Measurable)
切实可行的(Achievable)
注重结果的(Result-oriented)
有时间限制的(Time-limited)
·剥洋葱法·目标多杈树
三、合理决策
1.决策过程
情报->设计->选择->评价
2.制定决策
·Valuable:对目标的贡献
·Suitable:是否与策略吻合
·Acceptable:是否确实可接受
·Feasible:可行性
·Eternal:是否符合长期利益
著名的广告大师大卫.奥格威提出的广告信条,成为当今优秀广告公司的广告运作的参考准则。
1. 绝对不要制作不愿意让自己的太太、儿子看的广告。诸位大概不会有欺骗自己家人的念头,当然也不能欺骗我的家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2. 在美国一般家庭,每天接触1518件广告,要引起消费者注意,竞争越来越激烈。如果大众倾听广告者的心声,则其心声必须别具一格。
3. 广告是推销技术,不是抚慰,不是纯粹美术,不是文学,不要自我陶醉,不要热衷于奖赏,推销是真刀真枪的工作。 继续阅读“大卫.奥格威的广告信条”
貌似10年前的东西,看下别人观察问题的角度。
什么是网络行销?
网络行销主要可以分为两件事:一个是媒体的宣传,一个是活动的举办。在网络上来说两件事可以合二为一,重要的是把网络当成是一个媒体来经营。因为网络的特性,网络上的行销与传统的媒体不同,网络行销是把网络当做媒体来做行销,针对产品税品做介绍,如同行销上所说的4P、5P,针对产品并订定价格,把网络视为一个通路。还有最重要的是促销的部分,来决定是用活动来办促销,或是用更深入的方式来介绍,这些都可以运用网络的特性。
网络行销的发展
互联网大概是这一两年才兴起的,从去年(1996年)开始有人利用网络开始做一些事情,到今年(1997年)才多了起来。比较著名的例子是中时电子报做的“一元标汽车”,让网友来标欧宝汽车,还是个蛮好的例子,而这种例子在国外也有。时报做了以后,跟着就有很多人一窝蜂地做“一元标”:标PC、标打印机,标Modem等,可预见有人会开始标房子,最近就有个标新西兰自助之旅的活动。
这种活动是委托网络行销公司设计的,华渊本身就是个网络媒体,此外我们也帮客户设计行销活动,最后再以广告的价格来计算我们的利润。
这一两年的改变并不是很多,比较多的是在观念更新上及市场接受的程度上。这牵涉到今天有多少人上网,而上网人数增加的比例是非常快而可怕的,跟一年半前有天壤之别。在《天下》杂志最近办的一次调查中可以看出(97年11月号《天下》杂志),目前台湾已有60%的人听过互联网的名称,这是一个很有用的数字,即使真正上网的人只有6%,但是就60%这个比例而言,比起台湾地区任何一个产品或观念,能有这么多人知道,是不容易的事情。在这60%的人中可以慢慢地预见将有多少人会成为使用者。
从一个媒体的角度看,它的使用者增加的速度非常快,变化非常大,而且未来将越来越快。网络的技术上当然有一些变化,但是它的速度并不是那么快。另外是市场接受的程度,已经开始有一些公司想到要用互联网来做行销活动,这是网络行销发展最重要的一点。
网络广告的类型
网络广告有许多种形态,最简单的就是“版面上的广告”banner(即看版式的广告),另一种是“页面式的广告”,即page。当你点下banner后,可以跳到另一个page,这种广告和传统广告最大的不同是它可以一路延伸,于是它的广告特性是版面可无限延伸,不像传统广告有版面的限制。以电子媒体来讲,它有时段的限制,必须有一事实上的时间长度,在一定的节目时段播出,如广播电视者是一样的,而网络媒体没有时段限制。其次还有一种叫“插播式的广告”,就像收看八点档的节目即被迫收看到那个时段的广告一般,做法是利用网络上的新闻页面,在进入新闻资讯前先插播一段10秒的声音广告,强迫读者接到这个插播。它的效果很强,但也可能造成一些负面的反应,读者反而可能读了产生反感。另外一种是“活动式或赞助式的的广告”,这牵涉到一些市场行销的活动,像我们做过的电子卡片,帮企业设计卡片,让网络上的人都可以用这卡片送给朋友,这等于有成千上万的人在帮我们的客户发DM。另外就是网络寻宝的活动,我们请读者上网填问卷,而问卷上的答案都是要读者到客户的网站中去寻找。
比如我们问远东航空台湾线有什么优惠,答案就必须到远东航空的网站上去找,如此刺激读者到客户的网站上,等于是用我们自己的主网站去拉抬客户的网站,媒体帮媒体。答完问卷后,读者等于进到我们10个客户的网站上,借机也刺激客户网站被阅读的次数。
我们还做过广告创意大赛,缘起于大家对网络广告的表现形态及它的限制都不是很了解,于是我们找了10个客户提供产品和slogan,在网络上公布出来,吸引网友中有设计创意且会做网络广告的人。
网友针对这10个客户做的看版广告、页面广告甚至于插播广告,然后我们会经过初选,初选之后再让所有的网友和读者投票,第一名给奖金,这奖金可能是客户出的,一方面得奖者很高兴,而客户也拿到广告的使用权,我们则增加许多活动的效果,这是一个三赢的结果。借由这个活动,大家对于网络广告的功能多了一层的认识,因此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活动,大概有七八十人来参赛,这也间接地促销了客户的产品。
网络广告VS.传统广告
互动型的广告是网络广告最容易做到的,当你要和视听大众互动时,传统电子媒体要靠call-in的人却不会超过10个人,它的效果很有限。而平面广告要做到互动可能是透过投稿,或是填问卷,或利用截角、明信片寄出,当行销活动的程度复杂时,消费者参与意愿就会降低。同时后续的处理也很麻烦,收到了投稿、问卷、截角或回函时,要花费更多人力和时间去处理建档、统计、分析,于是工程就变得浩大。
可是在网络上就不同,首先它的过程就比较简单,当消费者看到这个广告时,可以立刻去填问卷或做任何回应,填完后submit,这些资料就传到主机上,此时就已自动地存成资料库的格式,接着马上可以分析,其中少了整理、输入和分析的时间,相对的每一份问卷所负担的成本就降低很多。可能当你花了很多钱将问卷登在平面广告上,收回来的只有五六百份,网络上只要花1/10或1/100的几万元,就可以收到更多的问卷,而且不需要后续处理的成本。
所以做互动式的广告时,网络媒体绝对是最有效的。但是从负面角度来看,因为网络的主动特性,当你看到报纸上的东西,不管你喜欢或不喜欢,你都会看得到,因为这份报纸天天送到你家,虽然选择权不大,但效果却很大。可是网络则不同,如果对网站没有兴趣的人就不会去上。
上网也有复杂的过程,必须记得网址,并敲网址,这个过程对一个有兴趣的消费者不是难事,但对一个没兴趣的消费者则嫌麻烦。所以会上网站的就是主动的、真正有兴趣的,至于没兴趣的人这一辈子既不会上站也不会和你玩互动活动。
于是网络所吸引的就是分众,它绝对是一个分众媒体而非大众媒体。换句说,网络媒体只能做大众媒体的辅助,本身比较难成为主流的工具。这样的分众有它的特性,第一要会使用电脑,第二对吸收知识是有基本的兴趣,所以这两个特性对广告主而言,在选择媒体上就有很大的差别。
另外年龄的分析或男女的比例当然是很重要,在网络上绝对是男多于女,女生的比例现在慢慢地增加,可是男生仍然是占绝大多数,年龄层也在往上和往下延伸中,职业区别根据《天下》杂志所做的统计,呈现相当有趣的现象,今年是第一次呈现台湾地区上网的上班族是多于学生,这对广告主的意义非常重大,以往认为网络者是学生在使用,消费能力比较低,因此产品可能较不适合学生,而现在开始已在慢慢扭转中。
网络媒体VS.传统媒体
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结合的例子很多,以最近陈进兴的事件为例,我们和一些媒体合作,如世界日报、民视、华视、超视,在网络上把媒体内容做整合。我们自己有写稿编辑人员,随时在看电视,并继续在网络上做报道,与平面媒体的结合就是要看更详细的内容,在内容上合作也很多,像这次和民视合作选战的网站,请报道关于“县市长”的选举,他们会在媒体中公布我们的网址,请读者到网站上看详细的候选取人资料,也可透过hyper link连线到候选人的网站。开票当天,我们在网站上请大家看开票的情形,民视的开票报道每10秒钟会更新一次,有人直接输入后传到我们的网站,我们将结果发到全世界。
这是一个完全跨媒体的结合,虽不会比电视快,但是因为电视有区域性,像美国就看不到台湾地区即时的电视,而即时的资讯就要靠网络。陈进兴被捕当天,我们不过是成长10%或20%,这就如同一本杂志在一夜之间从5万个订户变为10万订户一样,非常惊人!
网络VS.生活
除了有组织的网络公司,也有一些个人性质的网站,尤其是从事设计或创意的人,会接触一些网络行销。广告公司也开始注意这种媒体,但比较多的仍是网络媒体本身所做的推广,因为我们需要广告。在未来可预见网络和生活的结合,绝对是一趋势,它将变成生活的一部分,成为吸收资讯的重要来源。网络也一定会和家电产品结合在一起,即所谓的3C的产品,以后的荧幕会在墙壁上,输入会靠语音,而不是再靠键盘或鼠标。然而网络永远逃不出两种目的:(一)它要跟人沟通,如E-mail;(二)接收资讯,就是WWW全球资讯网。WWW一定会跟现在的电视和广播结合,变成综合性的媒体,一般消费者根本不需去管它是电视、广播,还是互联网,到那个程度不管是用PC或是Cable TV,对消费者而言都是透彻清明的,届时将和你的生活完全融合一起。
当然事实上有的障碍,还是硬件架构的问题,现正慢慢在发展,譬如电视上的set-upbox,就是一步步把人推到网络上。当网络变成消费性的产品时,就没有人逃得掉,即使目前尚未成形,但是已经可以看出端倪。
网络技术的突破
从技术的角度而言,有三大部分,第一是“头端”即像电视台这样发送讯号的单位,所牵涉的技术问题;第二是家里接收的部分;第三是中间传输的部分。这三部分都有相对的技术困难需要突破。像TVBS利用卫星小耳朵直接接收频道,发展DBS直播卫星的部分,将来可以摆脱系统台的控制;而系统台则是铺设全省的光纤网络,以容纳更大的频宽做互联网的传讯。两者不管为何,将来都会并存,从而解决中间传送的问题。接收端部分有很多人在做电视和电视的结合。而传送端是高科技的部分,一般人不易了解,可是它所牵涉的技术层面也非常重要。最后它可以让一个消费者在家里自由选择节目,如果要看1997年11月19日的陈进兴被捕画面的最后3秒钟,只要在家中设定,播送单位将能够很快地在1秒钟内抓到这个档案,迅速传给你看,而且只传给你,不会传给别人。
这是很复杂的技术,是播送端要解决的问题,就跟打电话一样,它要知道你的电话号码及住在哪里,它知道在哪个点才能直播给你,在它那么庞大的资料里,要怎么样fetch途径去找到你要求它找的东西,那是一个on demand,即 video on demand and audio on demand复杂技术。
网络=犯罪?
网络被用来犯罪的情形是存在的,任何一个媒体都可能变成犯罪的工具,我们只能去预防。在某些情况下,人们容易夸大网络犯罪的可能性,事实上在现实世界的犯罪行为要比网络犯罪更可怕。网络至少是个虚拟的状况,而现实生活是血肉之躯,我倒觉得网络犯罪并不值得大家如此担忧。
目前有一些利用网络行销的方式进行诈欺的行为,比如说今天在网络上办一个一元标车的活动,其实根本没有这回事,完全是骗消费者,请他们提供保证金,过去曾有不少这样的例子,告诉消费者中奖的讯息,然后请他们交15%的所得税,然后拿了钱就跑掉。这个问题其实不是网络的问题,而在于使用网络的人可能是个坏人,所以网络媒体本身是没有罪的。今天网络媒体所背负着十字架,是因为它比任何媒体都更快速地传播讯息。
真正的网络犯罪是利用网络侵入到别人的电脑里(即黑客hacker),窜改或偷取别人的机密,或看到东西。这些犯罪目前都有法律规范,今天要做的是如何做更好的防护措施,让个人或公司的电脑不会被侵入,而针对这种类型的犯罪,我们应订出特别的法律来制裁它,这才是我们应做的,而非一竿子打翻一条船,主观地认为网络是可怕的,认为它是毒蛇猛兽、色情、暴力的,这是不公平的。
所谓的卖抢,它不可能在网络上真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它还是需要找到实际的地点进行交易,这跟网络其实是无关的。网络警察进行主动的侦查,可能是一个理想的状况,但却有实际困难。因为,网络犯罪抓不胜抓,网络的蔓延和使用的速度是无法管制的,最后必然是吃力不讨好。
今天我们应该有一批执法人员要懂这一方面的科技,做一些预防或事后追捕的动作,但如果要它们做检查的措施,基本上是违反网络的自由精神的。相反地,他们应该多研究有关技术的问题,而去抓一些真正的犯罪者,却不需浪费时间在网络管制上。
网络行销赚钱?
以目前的状况而言,做网络行销是可以赚钱的,但是我们公司到现在损益尚未平衡。原因是成立公司之初所投资的金钱相当多,以业务运作的情况来看,我觉得在很快的将来就能转亏为盈。仰赖的关键是使用者越来越多,还有接受率越来越高。
网络媒体系一新的媒体运用,是过去做创意或做行销的人所没有想过的,传统媒体所难做到的是广告效益评估的问题,但网络上所有的效益评估非常精准,广告被看了多少次?被点选了多少次?在什么时间被点选的?旺季和淡季的差别?在网络上都看得出来,这不是抽样的问题,因为它本身就是庞大的弹琴体。网络广告也开始根据这样的效益来算价钱,我们就一个广告被看的次数登出后再算价格,如果一次都没被看到的话,可能就不会收钱,这些都是传统媒体做不到的事情。
什么是好的网络广告?
在网络上受欢迎,而有高效益的网络广告,通常是靠设计,能设计得让使用者想要去点选它,这也是主动性媒体的特色:它不是强迫性的,它必须要有诱因才会被点选阅读。
所以我们怎样去把一个广告设计得很有趣,产生诱因让使用者跟着指示一直点选下去,将是很有学问的一件事,也是网络最吸引人的地方。目前从事网络行销这一行的人,要具备基本的媒体和行销的知识和经验,另外是对网络的爱好,他必须是一个重级使用者才行。而网络此一前所未有的新领域,如果要吸收新资讯,可以从相当多的站台和web site上去寻找,另外也可以去看一些美国主要的网络媒体,如 yahoo、WashingtonPost、CNN,看他们怎么样来做网络行销,我们也自己尝试、发展、创意。在未来希望能成立像网络行销协会之类的组织,互通有无,即使没有名义上的组织,也可以每个月聚会一次作交流。
所谓有好创意的网络广告,它的标准可能和一般传统广告不太一样,除了从如何吸引消费者的角度来看,还很注重它的技术问题。因为即使网络广告做得很漂亮、很炫,却要让消费者花上30分钟去download,这样的广告是完全失败的,做再炫也没用,因为消费者3分钟就放弃了。所以很多技术上的问题会变成评选网络广告好坏的标准,这是和一般广告竞赛相异的地方。